2005年6月2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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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万名“老记”领到新“派司”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我省集中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已经结束。截至6月28日,全省已有10012名新闻采编人员领取了新版新闻记者证,其中,报纸和新闻性期刊3989人,电台和电视台6023人。新版新闻记者证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
    新闻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换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非职务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被采访者以及社会公众可以对新闻记者证持有者的新闻采访活动予以监督,并通过以下途径反映和核查:
    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网址:
    http://press.gapp.gov.cn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电话:(0571)87163126  87163127
    本报投诉监督电话:(0571)87054423